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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書沈佺期應制詩

詹景鳳(1528–1602)無紀年(1585–1593)

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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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

詹景鳳,字東圖,號白岳山人,安徽休寧人,明中期著名鑒藏家,詩文書畫皆能,當時文壇領袖王世貞嘗譽其「雅負文學名」,書法成就亦受後世稱頌。詹氏書法,初學晉唐,後受李應禎論書啓發,妙集眾長,不拘一格,對其大草風格的形成尤為關鍵,此幅可作佳例。

此件對屏是詹景鳳傳世較多的大草作品之一,用筆瘦勁,草法閑熟,字勢跌宕多姿,氣度寬宏,乃是明代直幅大草的佳作。《書史會要續編》謂詹景鳳「深於書學,用筆不凡,如冠冕之士,端莊可敬。狂草若有神助,變化百出,不失古法,論者謂可與祝京兆狎主當代」,評價甚高。若以此作與祝允明大草比較,可說不遑多讓,亦能明白為何詹氏狂草在當時能與祝允明相提並論。此幅作品鈐有一枚「天官翰林之章」。「天官」為吏部別稱,詹景鳳於萬曆十三年(1585)擢吏部司務,萬曆廿一年(1593)改遷他職,故此作當書於這段時期。

該對屏寫初唐詩人沈佺期「應制詩」。應制詩是古代朝臣應帝王之命而作或和的詩歌,內容多為歌功頌德,用詞得體,具富貴氣象。由於這種詩體限制頗多,以至佳作不多。然而,明中期詩學復古派推崇唐詩,對初唐應制詩亦非不屑一顧,當時評點家桂天祥曾論沈佺期詩:「律嚴法整,是何等句,何等氣格」。詹景鳳與復古派關聯甚密,是當時聲名甚著的白榆社(創立於萬曆八年,即1580年)核心成員,還一度主持該社活動。此作或許反映明中期部分詩人對初唐應制詩的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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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標題: 草書沈佺期應制詩
  • 建立者: 詹景鳳(1528–1602)
  • 建立日期: 無紀年(1585–1593)
  • 實際尺寸: 各200.5厘米× 49厘米
  • 出處: 北山堂惠贈
  • 類型: 書法;對屏立軸
  • 權利: 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藏
  • 材質: 水墨絹本
  • 館藏編號: 1995.0178
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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